珠海中富拟定增募资不超过4.11亿元 股价跌3.73%

发布日期:2024-03-25 13:55    点击次数:106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珠海中富(000659.SZ)股价今日收报2.58元,跌幅3.73%。

  公司昨晚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85,710,756股(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122.9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产能扩建项目(含河南中富生产建设项目等)、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丝路,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385,710,75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若按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公司的控股股东新丝路的持股比例将由15.71%变为12.08%,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此外,为确保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在本次竞价发行时,上市公司在发出的认购邀请书中,将要求认购对象做出“不得主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因此,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顺应市场需求,提升收入规模,改善经营业绩;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据珠海中富2023年三季报,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亿元,同比减少10.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2.40万元,同比减少20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8.33万元,同比减少388.71%。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亿元,同比减少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8.65万元,同比增长225.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3.75万元,同比减少73.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19.02万元,同比减少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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